监外执行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我有个亲戚被判刑了,现在身体不太好,家里人都很担心他。我们就想了解下,像他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监外执行。想知道申请监外执行都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呀,要是能清楚这些条件,我们也好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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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监外执行的申请条件如下: 首先,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但要是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是不得保外就医的。并且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得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其次,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这里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最后,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就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只有在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这种情形下,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相关概念: 保外就医:就是罪犯因为患有严重疾病,经过法定程序批准,暂时取保在监外进行医治。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因出现法定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等场所执行刑罚,而暂时在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变通执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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