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欠款已经和解的案件还能起诉吗
之前和欠款人就民事欠款的事情达成了和解,但是现 在又出现了一些状况。想知道在这种已经和解过的情况下,自己还能不能向法院起诉对方,想具体了解下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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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欠款案件中,如果已经达成和解,能否起诉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和解是在法院主持下进行,并且法院以调解书的形式对和解协议进行了确认,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不可以再次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若不存在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的情况,是不能再次起诉的。因为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协议 。
其次,如果是双方自行和解,还需要看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若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通常债权人不能再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起诉,这是为了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避免对同一纠纷进行重复处理,浪费司法资源。
但是,如果和解协议未履行,比如一方不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那么债权人是可以再次起诉的。另外,如果申请执行人是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总之,民事欠款和解后能否起诉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关键在于和解的形式以及协议的履行状况等。
相关概念:
一事不再理原则:简单说就是对于同一个案件,法院已经作出生效裁判后,就不能再对同一当事人,就同一法律关系,基于同样的事实和理由重新进行审理。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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