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店铺租赁合同没有到期是否可以提前解除?

我租了个店铺,签了几年的合同,但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没办法继续经营下去了,合同还没到期,不知道能不能提前解除啊,提前解除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吗?我该怎么做才合法合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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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日常生活中,店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时能否提前解除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从法律层面来详细分析。 首先,从合同约定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当双方签订店铺租赁合同时,合同中通常会对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和条件作出约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一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那么当符合这些约定条件时,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提前解除。例如,合同约定若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店铺,承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那么当这种不可抗力情况发生时,承租方就可以依据此约定提前解约。 其次,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提前解除的条款,那么就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如果出现上述法定情形之一,非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出租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使用条件的店铺,经承租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解决,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经营,此时承租方就可以依据法定解除权提前解除合同。 然而,如果既没有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也不符合法定解除的条件,一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就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方可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对方因提前解除合同所遭受的损失,如出租方可能遭受的租金损失、寻找新租户的费用等。 综上所述,店铺租赁合同没有到期时,在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前解除;若不符合相关条件擅自解除则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遇到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建议当事人先仔细查看合同条款,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若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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