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前20年签房屋租赁合同吗
我最近有个想法,想和房东提前签一份2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这样心里比较踏实。但又不太清楚法律上允不允许,所以想问问能不能提前20年签房屋租赁合同,要是不行的话是为什么呢,希望能给我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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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是可以提前签订期限为2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的。 首先,咱们得明白什么是租赁合同。按照《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就是出租人把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合同。在房屋租赁中,出租人就是房东,租赁物就是房屋,承租人就是租客啦。 关于租赁期限,《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明确指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这意味着,即使你和房东签了超过20年期限的合同,超出的那部分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认和保护的。比如,要是签了30年,那多出来的10年就是无效的。 另外,如果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要是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而且没办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话,就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这种不定期租赁,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过要给对方一定合理的准备时间。 总结一下,提前签2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没问题,但不能超过20年这个上限哦,并且如果租赁期超六个月记得签书面合同,以此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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