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签订短租赁合同吗?
我有一套闲置的房子想租出去,但是不想租太长时间,就想短租几个月。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允不允许签订短租的合同,也不知道短租合同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定,所以想问下能不能签订短租赁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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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是可以签订短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短租赁合同本质上和普通租赁合同没有区别,只是租赁期限相对较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这意味着,只要短租赁合同包含了这些必要的条款,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合同就是有效的。 对于租赁期限,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短租赁合同的期限只要在这个范围内,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另外,如果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而短租合同如果期限在六个月以下,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但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最好还是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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