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可以不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吗?

我遇到了行政机关的一个处理决定,我对这个决定很不满意。我在想,能不能不经过行政复议这个步骤,直接就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呢?我不太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先后顺序和法律规定,希望能了解一下。
展开 view-more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复议前置
  • #法律救济
  • #行政争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不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这涉及到行政救济途径的选择问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采取的维权方式。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而行政诉讼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这就表明了在大部分情况下,当事人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起诉。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有一部分法律、法规规定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才能提起行政诉讼。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所以,在遇到行政争议时,当事人首先要确定所涉及的事项是否有复议前置的法律规定。如果没有,那么就可以自由选择是先申请复议还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有复议前置的规定,那就必须先申请复议,不能直接起诉。这样做既能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也能确保行政救济程序依法依规进行。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