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社保就不能享受带病回乡待遇吗?
我自己有社保,之前服过兵役,现在身体有些旧伤想申请带病回乡待遇。但听说有社保就不能享受这个待遇了,不太确定是不是真的,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有社保和享受带病回乡待遇之间到底有没有冲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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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关于有社保是否不能享受带病回乡待遇,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带病回乡”主要是针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他们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退役时所患疾病未痊愈,且符合相关评定条件的情况。这里的“慢性病”有着明确的界定范围,并且需要通过规定的程序进行认定。 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有社保就不能享受带病回乡待遇。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优抚法规,重点是看是否符合带病回乡的评定条件。该评定条件主要聚焦于军人服役期间的患病情况、退役后的病情现状以及相关医学鉴定等方面。比如,是否有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退役后是否仍需要依靠药物维持治疗或者影响正常生活等。 社保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和带病回乡待遇的性质不同,前者是一种普遍的社会保障措施,后者是针对特定优抚对象的优待政策。 所以,有社保并不必然导致不能享受带病回乡待遇。关键还是在于是否符合带病回乡的评定标准。如果经审核符合条件,即便有社保,也应当能够享受相应的带病回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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