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在人死后可以转给别人吗?
我家里有人去世了,他之前一直有交社保。我想问问,他这份社保能不能转给家里其他人接着用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也怕自己操作不当违反法律,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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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在人死后通常是不可以直接转给别人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社保的构成,社保主要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几个部分,不同部分在参保人去世后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对于养老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参保人去世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的,但并不能直接把这份养老保险转给他人继续参保缴费。如果参保人是在退休前去世,继承人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要是在退休后去世,个人账户还有余额的话,余额部分也能被继承。 医疗保险方面,参保人去世后,其医保卡内的余额可以由家属继续使用,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等,但同样不能把整个医保关系转给别人。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主要是针对参保人在特定工作状态下的保障,当参保人去世后,这几项保险也就不存在转移给他人的问题了。比如工伤保险,是在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人去世后自然就不再适用了。所以,总体而言,社保不能简单地转给别人,但部分权益可以依法由家属继承或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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