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不赡养父母儿子有权起诉吗
我家就我和姐姐,姐姐嫁人后对父母不管不顾,父母年纪大了身体不好,生活也有些困难。我想让姐姐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可她不愿意。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起诉姐姐,让她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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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儿子一般是有权起诉的,但通常是以父母的名义提起诉讼 。 首先要明确,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也指出,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说明,无论女儿是否出嫁,都不能免除赡养父母的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父母因为某些原因不能亲自起诉,比如身体不便等,他们可以委托儿子或者其他代理人以他们的名义进行起诉。所以,要是出嫁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而父母又希望追究其责任,儿子可以受父母委托来提起诉讼,要求出嫁女履行赡养义务,支付必要的赡养费用等 。 从法律角度看,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平等的,不会因为性别和婚姻状况而改变。如果出嫁女拒绝赡养父母,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面临法律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对于拒绝赡养、情节恶劣的子女,除了可能受到刑事处罚外,还可能受到有关单位的批评教育,甚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相关概念: 赡养:主要是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方面以及生活方面提供的帮助。 遗弃罪: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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