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赡养让女儿赡养是否犯法?
我家有个情况,父母年纪大了需要照顾。儿子却不管,想都推给我这个女儿。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儿子这么做是不是违法了,我又该怎么维护父母权益和我自己的权益,想了解这方面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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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赡养让女儿赡养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首先,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这里明确指出,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平等的,不论儿子还是女儿,都有责任照顾父母。而且《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也提到,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意味着如果儿子不赡养父母,父母是有权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来保障自己生活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儿子不能将赡养父母的责任全部推给女儿。这种行为不仅违背道德伦理,更是违反法律规定。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父母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一方面,可以通过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让儿子认识到自己的义务,尽量协商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如果调解不成,父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或者判决,若儿子拒不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比如冻结儿子账户,直接划拨存款等方式,迫使儿子履行赡养义务。 在一些严重的情况下,比如儿子将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遗弃不管,导致父母生活陷入困境等情节恶劣的情况,儿子还可能涉嫌遗弃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总之,儿子不赡养让女儿赡养是违法的,父母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赡养义务: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责任和义务。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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