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特别程序是否可以再审?

我最近涉及到一个走特别程序的案件,判决结果出来后我觉得不太合理,想知道能不能申请再审。我不太清楚特别程序在这方面的规定,不知道和普通程序是不是一样有再审的机会,所以想问问特别程序到底可不可以再审。
展开 view-more
  • #特别程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特别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和普通程序有很大的区别。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来看,特别程序一般是不可以再审的。 特别程序的设立目的,主要是为了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或者权利状态,比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等。这些案件往往不涉及民事权益争议,和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性质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这就意味着,判决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而再审通常是基于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在符合法定条件下申请的救济程序。由于特别程序一审终审,不存在上诉审的情况,也就不适用再审制度。 不过,虽然特别程序不能再审,但如果出现新情况、新事实,影响到原判决认定的法律事实或权利状态时,是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处理的。比如,在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中,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在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中,人民法院根据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的申请,证实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已经消除的,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所以,虽然特别程序不能像普通程序那样启动再审,但法律也设置了相应的救济途径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