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永清县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廊坊永清县拆迁补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是土地补偿方面,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对于永清县具体的区片划分补偿标准,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永清县分为两个区片,平均价格为85046元/亩。其中区片一100000元/亩,涉及工业园区、经开区、永清镇等部分地区所属土地;区片二79000元/亩,涉及管家务乡、大辛阁乡等其他地区所属土地。2015年5月31日之前经省政府批准征收的集体土地按原区片价进行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方面,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一般地上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此类地上物及青苗以面积为单位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不高于10000元/亩;非盛果期果树、小拱棚等补偿标准不高于13000元/亩。特殊地上物补偿标准:对于盛果期果树、温室大棚、冷棚以面积为单位进行补偿,对于房屋、井、坟等按照单价进行补偿。 此外,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房屋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承租人等当事人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相关概念: 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停产停业损失:是指因征收房屋造成被征收人生产经营活动暂停或终止而产生的损失。通常根据纳税情况、经营规模、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来确定补偿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