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把车让另一方开走不还,能要回来吗?
我和老公结婚后买了辆车,登记在我名下。前几天老公跟我吵架后,直接把车开走了,现在我让他把车还给我,他就是不还。我想知道在这种夫妻关系的情况下,我能不能把车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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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关系中,如果一方把车开走不还,另一方通常是能要回来的。首先,需要明确车辆的产权归属。如果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并不意味着一方可以随意占有而不归还另一方合理的使用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车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一方的占有行为严重影响到另一方的使用权益,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要求对方归还车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车辆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那么该方作为车辆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车辆。如果对方拒绝返还,所有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返还原物之诉,通过法律强制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车辆的产权证明、购买情况等证据来判断车辆的归属,并做出相应的判决。所以,无论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车辆是有可能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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