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继母有权参与分配财产吗
我家情况有点复杂,父亲和继母结婚有段时间了,现在两人打算离婚。家里有些财产,有父亲婚前的,也有婚后一起添置的。我就想知道,在这种离婚的情况下,继母有没有权利来分配这些财产呢,想具体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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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离婚时继母有没有权分配财产,得看具体是什么财产。 如果是父亲的婚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意味着,在离婚时,继母通常是没有权利分配父亲婚前财产的。比如父亲在和继母结婚前买的房子、车子等,这些都是他个人的,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要是夫妻在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那情况就不一样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婚后夫妻共同添置的房产、存款等财产,继母是有权参与分配的,具体怎么分先由双方商量,商量不好就由法院来判。 另外,如果涉及到遗产继承方面,要是父亲去世了,继母作为父亲的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包括父亲的婚前财产转变而来的遗产部分。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配偶就包括继母。 相关概念: 法定配偶:就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确立婚姻关系的夫妻中的一方。 法定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优先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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