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注销后还能否起诉?

我和一家公司有业务纠纷,正准备起诉它,结果发现这家公司已经注销了。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起诉它,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起诉还有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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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注销起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注销后是否还可以起诉,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公司注销的含义。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简单来说,公司注销后,就如同一个人去世了一样,在法律上失去了主体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公司注销后,由于其法人资格已经消灭,不再符合“有明确的被告”这一条件,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以该公司为被告进行起诉的。 但是,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公司在注销前没有依法进行清算,或者清算过程存在瑕疵,比如没有通知已知债权人等。那么,债权人可以起诉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因为这些人在公司注销过程中负有法定的清算义务,如果他们没有履行好这些义务,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失,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此外,如果公司是通过合并、分立等方式注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合并或者分立后承继原公司权利义务的公司。 所以,公司注销后通常不能起诉该公司本身,但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起诉相关责任人或者承继权利义务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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