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还能起诉吗?
我和前妻已经协议离婚一段时间了,当时有些财产没分割清楚。现在我想重新处理这些财产问题,不知道还能不能向法院起诉?另外,协议里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我现在情况有变,也想争取变更,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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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起诉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这并不意味着离婚后就不能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关问题。 在财产分割方面,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在协议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如果在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的一方也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子女抚养权归属,但之后一方的抚养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比如抚养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另一方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此外,关于子女抚养费,如果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正当理由,子女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反之,如果抚养方的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无力按照原协议支付抚养费,也可以起诉请求适当减少抚养费。 总之,协议离婚后并非“一离了之”,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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