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协议离婚后能否再就子女抚养及财产问题起诉?
我和前妻已经协议离婚了,当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做了约定。但现在我觉得有些地方不太合理,比如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配。想问下在已经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还能不能再就子女抚养及财产问题向法院起诉呢?
展开


在已经协议离婚后,是有可能再就子女抚养及财产问题向法院起诉的,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下面我们分别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两个方面来详细分析。 首先来看子女抚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如果出现了一些法定情形,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也就是说,只要有正当合理的理由和符合法定的情形,在协议离婚后是可以就子女抚养问题再次起诉的。 再说说财产分割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如果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在协议离婚后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重新进行财产分割。但如果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当事人重新分割财产的诉求。 综上所述,已经协议离婚后是可以再就子女抚养及财产问题起诉的,但必须有合理的理由和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决定起诉前,应当充分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诉求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