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期过了还能起诉吗?
我之前有个民事纠纷,当时因为一些原因没及时去起诉。现在突然想起来,但是感觉已经过了诉讼期了。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去法院起诉啊?会不会直接就被法院拒绝受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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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期过了仍然是可以起诉的。这里的“诉讼期”通常指的是诉讼时效,它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胜诉权的时间限制。通俗来讲,就是你有权利去法院告别人,但是如果超过了这个规定的时间,对方要是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理由进行抗辩,那你可能就没办法让法院支持你的诉求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并不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的问题。也就是说,即使你的诉讼时效已经过了,你去法院起诉,法院依然会受理你的案件。只有在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并且经法院审查确实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判决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不过,如果对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是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的。而且,诉讼时效也存在中断、中止等情形。例如,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你向对方主张过权利,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都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即便过了诉讼期,也不要轻易放弃起诉的权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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