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过了三年诉讼期还能起诉吗


欠款过了三年诉讼期仍然是可以起诉的。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诉讼时效,简单来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某种程度上就会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法律规定这个制度,主要是为了促进法律关系稳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不确定的状态。 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过了三年就绝对不能起诉。 即便欠款过了三年诉讼期,债权人依然拥有起诉的权利。但是,如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这时义务人(也就是欠款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意思就是说,如果欠款人在法庭上提出诉讼时效已过,那么法院经过审理确认后,可能会判决债权人败诉。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比如说,欠款人在诉讼时效过了之后,主动表示愿意还钱,或者已经实际还了部分欠款,那就不能再以时效已过来反悔。 另外,如果在这三年中存在一些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法定情形,比如债权人向欠款人主张过权利(像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催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计算,这种情况下,债权人起诉要求还款,法院还是有可能支持的。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