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才发现前妻和别人生了孩子,还能起诉她吗
我和前妻已经离婚一段时间了,最近偶然发现她在我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和别人有了孩子。我心里很气愤,想为自己讨个说法。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起诉她?要是能起诉,我可以主张哪些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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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才发现前妻在婚内和别人生了孩子,是可以起诉的,但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首先,如果想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若前妻的行为构成重婚,即她在和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存在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的情况,您作为无过错方就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要是您想起诉重新分割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前妻在婚内和别人生小孩这一行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产生了影响,比如她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和第三者及孩子的生活等,那么您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 另外,关于诉讼时效问题。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不同地区法院在具体案件审理时可能会有差异。 在起诉前,一定要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能证明前妻和别人有孩子且孩子出生时间等能反映出是婚内所生的证据,以及前妻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行为的证据。证据越充分,您在诉讼中维护自身权益的可能性就越大。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包括登记结婚和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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