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四千可以起诉吗
有人欠了我四千块钱,一直拖着不还。我手里有借条还有转账记录这些证据。我就想知道,就这四千块钱,我能不能去法院起诉他把钱要回来啊,想了解下具体关于起诉的规定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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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四千是可以起诉的。在法律里,起诉是指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民事诉讼中,欠款纠纷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对欠款数额并没有最低限制,哪怕只欠一元钱,理论上都能到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对于欠款四千的情况,法院是会受理的。 另外,关于起诉还涉及诉讼时效问题。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若要起诉,应当在诉讼时效内进行,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对于欠款四千的起诉,如果作为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费缴纳标准,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所以起诉时还需要考虑诉讼成本等问题,但从法律层面来讲,欠款四千完全可以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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