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不按期履行可以告他拒执罪吗?
我和前夫离婚时,他答应给我一笔赔偿款,并且在协议里写明了支付时间。但现在已经过了约定时间,他却一直拖着不给。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以拒执罪去告他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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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拒执罪。拒执罪,全称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简单来说,就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离婚赔偿这个场景中,如果只是双方在离婚协议里约定了赔偿事宜,而一方不按期履行,这种情况通常不能直接以拒执罪来追究对方责任。因为离婚协议本身只是双方的一种约定,不具有直接的强制执行力。 不过,如果是经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了离婚赔偿金额和支付时间,而负有赔偿义务的一方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就可能构成拒执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所以,如果是有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且对方存在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导致无法履行赔偿义务,就有可能符合拒执罪的构成要件。但如果只是普通的离婚协议未履行,需要先向法院起诉,拿到胜诉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才可能涉及拒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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