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对方不给钱该怎么办?
我和前夫协议离婚,当时在离婚协议里明确写了他要给我一笔钱,但是到了约定时间他却一直拖着不给。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让他履行承诺,保障我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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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议离婚后对方不给钱,您可以按以下步骤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尝试和对方友好协商。提醒对方有按照离婚协议付款的义务,心平气和地沟通,了解对方不给钱的原因,看能不能达成补充协议,调整付款方式或者期限等。这是比较平和的解决方式,说不定能快速解决问题,也避免伤了和气。 要是协商没有结果,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协议在没有欺诈、胁迫等不当情形,且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财产等事项协商一致 。所以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交离婚协议等相关证据,要求法院判决对方按协议支付款项。法院会根据离婚协议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审理案件。 若法院判决后,对方还是拒不支付,此时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对方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对方财产等,以此保障您作为胜诉方的合法权益。 另外,整个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通常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对方可能以时效已过抗辩,您的权益就可能难以保障。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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