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期间男方和其他女方同居能起诉吗?
我和老公结婚几年了,最近发现他和别的女人同居。我心里特别难受,也很气愤,想为自己讨个说法。我就想知道,在这种结婚期间男方和其他女人同居的情况下,我能不能去法院起诉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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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男方与其他女方同居,女方是可以起诉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的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和重婚不同,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对于这种情况,女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起诉。在离婚诉讼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女方以男方与他人同居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调解无效后,会判决准予离婚。而且,在财产分割时也会倾向于无过错方。 另外,关于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所以,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同时要求男方给予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总之,结婚期间男方和其他女方同居,女方是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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