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对象怀孕了是否可以告男方?
我和男朋友谈恋爱期间怀孕了,现在他不想负责,想甩手走人。我心里特别委屈,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去法院告他,通过法律途径让他承担应有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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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搞对象期间怀孕了是否可以告男方,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基于孩子抚养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也就是说,如果女方生下孩子,男方作为孩子的生父,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女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男方,要求其支付抚养费,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成长所需费用。 其次,如果是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方面。若在恋爱期间,男方的行为导致女方身体受到伤害并怀孕,比如强迫发生性关系等情况,这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女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同时也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男方进行民事赔偿。 然而,如果只是单纯的恋爱关系导致怀孕,双方是自愿发生性行为,且男方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那么从法律层面,一般不能以怀孕为由要求男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为在这种自愿的情况下,双方对于性行为及其后果都有一定的认知和预见。不过,在一些情况下,女方因为终止妊娠而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根据公平原则,男方可能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 总之,搞对象怀孕后能否告男方以及能主张哪些权利,要依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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