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否还能起诉小三?
我已经和前夫离婚了,最近才发现当初婚姻存续期间他和小三有很多经济往来,我觉得我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想知道,在已经离婚的情况下,我还能不能起诉小三呢?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离婚后是否能起诉小三,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若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这种赠与行为通常是无效的。在离婚后,发现这种情况的一方可以起诉小三,要求其返还受赠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小三取得财产没有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其次,如果是关于人身损害、名誉权等方面。比如小三对一方实施了殴打等伤害行为,或者恶意造谣、诽谤等损害一方名誉的行为,即使离婚了,受到侵害的一方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起诉小三要求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不过,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小三的侵权行为存在。 然而,如果只是单纯因为感情问题,比如小三介入婚姻导致离婚,目前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是不能直接起诉小三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法律主要调整的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小三需要对破坏他人婚姻承担法律后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