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异议是否可以起诉修改?
我和配偶协议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但后来发现有些财产分配不太合理,心里总觉得不太踏实。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通过起诉的方式来修改离婚协议里的财产分割内容,要是可以起诉,具体又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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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异议是可以起诉修改的。 首先,法律赋予了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并起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不过,法院受理不代表一定会支持诉求。人民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另外,如果是发现对方在离婚前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在离婚后三年内发现的,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如果离婚时有夫妻共同财产遗漏未分割,那么在离婚后的任何时间,都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遗漏的财产。 起诉时,要先准备好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比如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的证据,或者对方隐藏、转移财产的证据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受理案件后,通常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会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双方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相关概念: 欺诈:指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 胁迫: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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