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还钱有对方身份证可以起诉吗
别人欠我钱一直不还,我催了好多次都没用。我手上有他的身份证信息,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去法院起诉他,让他把钱还给我呢?我不太懂法律流程,想了解下有身份证是否满足起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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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人未还钱且你持有对方身份证的情况下,通常是可以起诉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起诉的概念,起诉就是当我们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法院提出请求,让法院通过审判来解决纠纷、保护我们权益的一种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您的情况中,您作为出借人,钱没被还回来,权益受到了侵害,所以您就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满足第一个条件。而您手上有对方的身份证,这能明确被告是谁,符合有明确被告这一条件。 同时,您得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比如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本金和相应利息,并且要说明事实和理由,也就是对方什么时候借的钱、借了多少、约定的还款时间等情况。另外,该纠纷属于民间借贷纠纷,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您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去起诉,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所以,只要您满足上述这些起诉条件,有对方身份证是可以去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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