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账不还,没有身份证能起诉吗
有人欠我钱一直不还,可我没有对方的身份证。我就想弄清楚,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去法院起诉对方把钱要回来,要是能起诉的话,后续又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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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没有对方身份证,也是可以起诉欠账不还的人的。 首先,起诉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说的有明确的被告,虽然没有身份证可能会有些麻烦,但要是有其他足够能确定被告身份的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也是符合条件的,法院在立案阶段不一定非要被告身份证复印件。 其次,证据的收集很关键。除了确定被告身份的信息外,还得有欠账的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这些能证明债务关系真实存在。比如借条上明确写了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时间等内容;转账记录能显示资金的流向;聊天记录里提到了借款的事情等。 最后,如果在起诉过程中,法院需要进一步明确被告身份信息以便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此时可以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或者让律师持法院出具的调查令进行调查。 总之,没有身份证不会必然导致不能起诉欠账者。要积极收集各方面信息和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老赖:即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管辖权: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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