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钱不还需要有对方身份证号吗?


起诉欠钱不还,并非一定需要对方的身份证号。 首先,法律规定起诉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这里强调有明确的被告,并非要有身份证号。 其次,关于起诉状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相关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信息;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从中可见,并没有要求必须写被告身份证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也指出,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所以,只要你能提供对方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把被告与其他人区分开,即便没有身份证号,法院也能受理。 要是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人民法院会告知原告补正。若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人民法院才会裁定不予受理 。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立案后可以申请法院去查,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去查。 总之,没有身份证号不必然导致不能起诉欠钱不还的人,重点是要提供足够能明确被告身份的信息。 相关概念: 起诉: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判,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管辖权:简单说就是哪个法院有权管这个案子,不同类型案件、不同情况会有不同的规定来确定管辖权。 起诉状:是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内容的书面文件,法院会根据这个来审理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