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是否能要回转让费?

我之前接手了一家店铺,当时给了上家一笔转让费。可经营一段时间后发现有些情况不太对,现在想知道通过起诉能不能把这笔转让费要回来。想了解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有哪些规定,起诉要回转让费有多大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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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起诉想要回转让费是比较复杂的,正常情况下很难要回,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可以尝试争取。 首先来说说转让费,以常见的店铺转让费为例,它是转让门店使用权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技术上也可分期交付),通常是原承租者向继承租者收取,也有房东收取的情况。费用高低主要取决于原、继承租者对门店本身获利能力的认知和市场供求关系 。目前法律法规方面没有明确规定能够干预此事,常被理解为商业活动中“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 不过,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如果在转让过程中,转让方存在这些行为,导致您遭受损失,那么您通过起诉是有可能要回转让费的。 另外,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转让合同中有相关约定,且对方存在违约行为,您也可以据此要求对方退还转让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 在起诉前,要注意收集好各种证据,比如转让合同、付款凭证、双方沟通记录等,来证明钱款转移以及相关事实。总之,能否要回转让费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转让费:指某人将自己所拥有的物品或者财产附带条件的转让给他人,在转让过程中收取的一定费用。 恶意磋商: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并非真正想订立合同,而是以磋商为幌子,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行为。 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需要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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