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与转租到底有哪些区别?
我最近想把自己租的店铺转手出去,但不太清楚是应该选择转让还是转租的方式。我想具体了解下转让和转租在法律上的不同,比如各自的定义、涉及的权利义务变化,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等,好让我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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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和转租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具体如下: **定义不同**: 转让是指签署文件后,产权即由一方转让至另一方。这里的产权形式多样,包括有形财产、权利或在一段特定时间内所有权转让的权利等。比如,房屋转让后,受让人就拥有了房屋的产权。而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例如,甲从房东那里租了一套房子,在租赁期间,甲又将房子租给了乙,这就是转租。 **权利移交不同**: 转让没有权利移交,只是授权别人使用;转租实际上是租赁权利的转移,原承租人不再享有租赁权。例如,店铺转让后,原店主可能还保留一些对店铺的管理监督权利;而店铺转租后,原承租人在转租期间就不能再使用该店铺了。 **标的不同**: 转租的标的是租赁物,比如转租房屋,房屋就是租赁物;租赁转让的标的是租赁权,是将租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 **取得方法不同**: 转租为设定的取得,即通过设定新的租赁关系来实现;租赁转让为转移的取得,是将原有的租赁权利直接转移给受让人。 **法律后果不同**: 转租房屋的租赁权仍属于原来的承租人,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转让房屋的租赁权属于受让人。例如,在转租情况下,若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而在转让情况下,受让人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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