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提前一个月以上请产假?
我怀孕了,身体有些吃不消,想提前一个月以上开始休产假,但又不确定合不合法。公司会不会不批准?提前请产假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我就想弄清楚能不能提前这么久请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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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产假是为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项福利制度。产假的请假时间安排在法律上是有相关规定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从这条法律规定来看,一般情况下产前可以休假15天,这是法定的可以提前休假的时间。但这并不意味着就绝对不能提前一个月以上请产假。 如果女职工因为身体原因,比如医生开具了相关的诊断证明,证明女职工在产前确实需要提前休息调养,以保障母体和胎儿的健康,那么这种情况下提前一个月以上请产假就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女职工可以凭借医生的证明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批准。 不过,如果没有合理的身体原因等正当理由,仅仅是个人意愿想要提前一个月以上请产假,用人单位从自身的工作安排等方面考虑,是有权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决定是否批准的。所以,能不能提前一个月以上请产假,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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