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是否可以分为正税和反倾销税、反补贴税?
我在做贸易相关的工作,对关税分类不太清楚。听说关税能分成正税和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关税具体是怎么分类的,这种分法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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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关税确实可以分为正税和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等特别关税。 正税是指按照海关税则中法定税率征收的关税,它是关税的基本形式,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物品征收关税的主要方式,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国家调节进出口贸易的重要手段。例如,我国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对一般的进出口货物征收的关税就是正税。 而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属于特别关税,它们是针对特定情况征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当倾销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时,商务部可以征收反倾销税。 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当补贴进口产品给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时,商务部可以征收反补贴税。所以,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来看,关税可以分为正税以及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等特别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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