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从价加从量复合计征关税的有哪些商品?


关税的计征方式是国家在进出口贸易中对货物征收关税时所采用的计算方法,其中从价加从量复合计征是一种较为特殊的方式。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实行从价加从量复合计征关税的商品以及相关法律依据和原理。 首先,从价加从量复合计征关税,简单来说,就是在计算关税的时候,既要按照商品的价格(从价)来计算一部分关税,又要按照商品的数量、重量等计量单位(从量)来计算另一部分关税,最后把这两部分关税相加,得到最终需要缴纳的关税金额。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目前我国对部分商品实行从价加从量复合计征关税。这些商品主要集中在一些特殊的品类。比如,在进口货物方面,卷烟、白酒等商品是实行复合计征关税的典型例子。 以卷烟为例,从价部分,会根据卷烟的完税价格乘以一定的税率来计算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从量部分,则是按照卷烟的数量,比如每标准箱或者每标准条,乘以固定的税额来计算。这样通过从价和从量两部分计算出来的关税相加,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卷烟进口关税。 白酒也是如此,从价计征时,依据白酒的完税价格乘以相应税率;从量计征是按照白酒的重量或者体积,乘以规定的单位税额。然后将这两部分税额合并,得出应缴纳的关税总额。 国家对这些商品实行从价加从量复合计征关税,主要是出于多方面的考虑。一方面,从价计征可以保证关税随着商品价格的变化而合理调整,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另一方面,从量计征可以对商品的数量进行一定的调控,防止一些低价大量进口的行为,保护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税率和税额标准会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经济形势进行调整。企业和个人在进行进出口业务时,要及时关注海关发布的最新关税税率表和相关规定,准确计算应缴纳的关税,避免因税务问题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同时,对于不同种类的商品,其复合计征的具体计算方法和标准也可能存在差异,在实际操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