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期税已申报,税款可以延期交付吗?为什么?
我已经在征期完成了税务申报,但是目 前资金周转有点困难,没办法按时缴纳税款。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税款能不能延期交付呀?延期交付背后的原因和依据是啥呢?希望懂的人给我讲讲。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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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期税已申报,税款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延期交付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这里所说的“特殊困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人遇到了诸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企业资金紧张到扣除必要支出后无法缴纳税款,就属于有特殊困难的情况。
纳税人若要申请延期缴纳税款,需要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包括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等。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综上所述,征期税已申报后,若纳税人存在特殊困难且经过税务机关批准,是可以延期交付税款的,这一规定主要是为 了在特殊情况下保障纳税人的权益,同时也确保国家税收制度的灵活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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