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临时工工伤是否能获得赔偿?
我是一名劳务临时工,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我和单位没有签正式的劳动合同,就是临时干活的那种。现在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得到工伤赔偿啊?心里特别没底,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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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临时工工伤能否获得赔偿,答案是肯定的。不过这里需要先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则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对于劳务临时工而言,如果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那么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如果劳务临时工与用工方构成的是劳务关系,虽然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要求用工方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根据该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用工方存在过错,那么就需要对劳务临时工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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