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嘱人烧毁公证遗嘱文书是否能视为撤销遗嘱?

我之前立下了公证遗嘱,现在想改变主意,但没去办理撤销手续,只是把公证遗嘱文书烧毁了。我想知道,这样的行为能不能算我撤销了原来的遗嘱呢?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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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撤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遗嘱人烧毁公证遗嘱文书能否视为撤销遗嘱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法律规定和相关原理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遗嘱的概念。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个人财产及与财产相关的其他事务进行预先处分,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公证遗嘱则是经过公证机构公证的遗嘱,具有较高的证明力。 关于遗嘱的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遗嘱人是有权撤销自己所立遗嘱的。然而,仅仅烧毁公证遗嘱文书,并不必然直接视为撤销遗嘱。虽然遗嘱人烧毁文书可能体现了其想要撤销遗嘱的意愿,但法律上对于遗嘱的撤销有明确的规定和程序。 在实践中,判断遗嘱是否被撤销,不能仅仅依据烧毁文书这一行为。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有其他新的遗嘱或行为来表明撤销的意图等。如果遗嘱人烧毁文书后,没有以其他合法有效的方式表明撤销遗嘱,而在其去世后,可能仍会按照原公证遗嘱来处理遗产。 为了确保遗嘱的撤销具有法律效力,避免日后产生纠纷,遗嘱人最好通过合法的程序来撤销遗嘱。例如,可以再次前往公证机构,办理撤销原公证遗嘱的手续;或者重新立下新的遗嘱,并明确表示撤销之前的遗嘱。这样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能够更有效地保障遗嘱人的意愿得到实现。 总之,遗嘱人烧毁公证遗嘱文书不能简单地视为撤销遗嘱。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和纠纷,建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遗嘱的撤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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