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公安机关传唤?
我收到了公安机关的传唤通知,心里有点慌,不太清楚这传唤到底是怎么回事。是我犯啥事儿了吗?传唤有什么作用和流程呀?我现在特别想弄明白,免得自己一直担惊受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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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传唤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措施。这就好比老师叫学生去办公室谈话,了解一些情况。 传唤在法律上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公安机关调查案件、收集证据的一种合法手段。通过传唤,公安机关可以让相关人员到案,以便更方便地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获取有用的线索和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对于刑事案件中的传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总的来说,传唤本身并不意味着被传唤人一定有罪或者违法,它只是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的一个程序。被传唤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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