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口头传唤有什么规定?
我前几天遇到警察口头传唤我,我有点懵,也不知道他们这么做合不合法。我想了解下公安机关口头传唤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比如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口头传唤,传唤时需要说明什么,我又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希望能有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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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口头传唤是一种执法手段,它是指在特定情形下,警察无需使用书面传唤证,直接通过口头方式要求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或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这就明确了口头传唤的适用条件,即必须是在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口头传唤也有严格的程序要求。警察在进行口头传唤时,必须要出示工作证件,以证明自己的执法身份。同时,要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是口头传唤的情况,这也是为了保证执法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对于被传唤人来说,也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被传唤人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传唤,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但如果警察在口头传唤时没有出示工作证件,被传唤人有权要求其出示。此外,如果被传唤人认为自己没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也可以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口头传唤的时间也有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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