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买卖房屋没有过户,原房主能否申请新的宅基地?
我家在农村,之前把房子卖给了同村人,但没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家里人口增多,居住有些拥挤,就想着能不能再申请一块新的宅基地。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原房主到底有没有资格申请新宅基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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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上的附属建筑物有所有权、买卖及租赁权益。房屋转让后,即便未过户,根据“房随地走”原则,宅基地使用权也会转移给受让人。通常情况下,原房主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是为了保障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避免宅基地的过度占用和浪费。 也就是说,当原房主将房屋卖出后,其已实际处置了宅基地的相关权益,即便没有完成过户手续,从法律规定和原则角度看,一般也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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