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是否可以扣留行驶证?
今天开车出门,遇到交警查车,结果交警把我的行驶证扣下了。我有点懵,不知道交警有没有权力这么做。我想了解下,在什么情况下交警可以扣留行驶证,他们这么做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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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交通警察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扣留行驶证的。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扣留行驶证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在这里,扣留行驶证就是对驾驶人相关证件的一种暂时性控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的同时可以扣留行驶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所以,当驾驶人出现上述法定情形时,交通警察有权扣留行驶证。不过,交警采取扣留行驶证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比如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等。如果当事人对交警扣留行驶证的行为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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