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赠与和转让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我有一笔债权,现在在考虑是把它赠送给别人,还是转让出去。但我不太清楚这两者有什么区别,比如在手续、法律后果等方面,想了解下它们具体有哪些不同之处,好做个合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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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赠与和转让存在诸多不同之处。 从定义上看,债权赠与是债权人将自己享有的债权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这就好比你把自己的一件东西免费送给别人。而债权转让则是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可能是有偿的,也可能是无偿的,常见的是基于一定的交易目的。 在法律规定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对于债权赠与,虽然法律没有专门针对债权赠与的详细条文,但它同样要遵循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定,比如要符合意思表示真实等条件。 在程序上,债权转让一般需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而债权赠与通常也建议通知债务人,不过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通知是生效要件,但通知债务人有利于避免后续不必要的纠纷。 从法律后果来看,债权赠与后,赠与人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赠与,除非符合法定的撤销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并且,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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