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罚款可以当场收缴吗?
我开车的时候被交警拦下,说我违规要罚款,还说要当场收缴。我不太清楚交通罚款是不是可以当场就收,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啊,所以想问问在交通违规里,罚款能不能当场收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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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执法中,当场收缴罚款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的。当场收缴罚款是指执法人员在作出罚款决定后,不通过银行等其他方式,直接收取罚款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此外,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在交通领域,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交通罚款,交警是可以当场收缴的。比如,交警对驾驶人当场作出五十元罚款的决定,这种情况就符合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当场收缴的规定;或者驾驶人流动性较大,如果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找到人执行罚款,这种情况下也能当场收缴。但需要注意的是,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而且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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