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警可以追认责任认定书吗?

我之前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交警没给出责任认定书。现在过了一段时间,我想知道交警能不能追认责任认定书呢?我很关心后续赔偿等问题都得依据这个,所以想搞清楚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展开 view-more
  • #责任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交警追认责任认定书”这种说法并不常见,更准确地说,应该是交警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或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因为某些特殊原因,比如现场证据不足、需要进一步调查等,交警未能及时作出责任认定书,在后续证据充足时,是可以作出责任认定的。例如,一些涉及复杂痕迹鉴定、车辆技术检验的事故,在鉴定检验结果出来后,交警会依据这些结果进行责任认定。 另外,如果当事人对已作出的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这也相当于在一定程度上对责任认定进行了“追认”或重新确定。所以,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来看,交警是能够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或重新作出责任认定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