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小孩就不能上户吗?
我收养了一个小孩,但是还没来得及办理收养手续。现在想给小孩上户口,不知道没有办理收养手续能不能上户。我挺担心因为手续不全孩子上不了户口,以后影响他上学啥的,所以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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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小孩上户会面临困难,但也并非绝对不能上户。 从法律角度来说,合法的收养关系是给收养的小孩办理户口登记的重要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也就是说,只有经过登记的收养关系才是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完成收养登记后,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收养的孩子上户口也需遵循此规定,凭借合法的收养手续去办理。 然而,如果没有办理收养手续,要分不同情况来看。如果是在1992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前形成的事实收养关系,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户口登记。但在《收养法》实施后,若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就不符合法定收养程序。不过,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捡拾弃婴等,如果能通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如向公安机关报案、查找弃婴生父母、进行公告等,之后再办理收养登记,也可以为孩子上户。若收养人不符合收养条件,但坚持收养孩子,可能需要先将孩子送交社会福利机构,待符合条件时再办理收养手续和户口登记。总之,没有办理收养手续直接上户是比较复杂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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