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判决的官司是否能申诉?


在探讨法院不判决的官司能否申诉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申诉,简单来说,就是当事人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认为存在错误,向有关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请求。而判决,则是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对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决定。 一般情况下,法院对受理的案件,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不过,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确实会存在一些案件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及时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法院超过这些规定的审限仍未作出判决,这就可能存在程序上的问题。 对于法院不判决的情况,首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了解案件未判决的原因。因为有时候可能是案件复杂,需要更多的时间去调查核实证据、进行鉴定等。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按照规定办理审限延长手续。如果是因为法院工作人员的失职等原因导致案件久拖不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的监督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尽快处理。 至于申诉,申诉主要是针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院还未作出判决时,严格意义上并不符合申诉的条件。因为申诉的前提是已经有了一个生效的裁判结果,而此时案件还处于未决状态。不过,如果当事人认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上级法院反映情况,或者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等。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如果发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会依法进行监督。 综上所述,法院不判决的官司一般不能进行申诉,但当事人可以通过了解案件情况、向法院监督部门反映、向上级法院反映或申请检察院法律监督等方式来推动案件的进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