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产权是否可以抵押?
我最近在考虑一些财产抵押的事情,有一处房产我挺感兴趣,但它目前还没有取得产权。我想知道像这种未取得产权的情况能不能用来抵押呢?主要就是想弄清楚从法律层面来讲是否可行,要是抵押了会有什么后果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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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产权不可以抵押。这是因为未取得产权的财产属于我国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明确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未取得产权的财产,其所有权不明确,就如同上述第四种情况,所以不能抵押。 从实际操作角度看,比如在房产抵押中,如果房产没有产权证书,也就意味着无法办理物权登记。而抵押权的设立通常是以抵押登记为前提条件的,没有登记,抵押权就无法有效设立。这就好比盖房子没有打好地基,是不稳固的。 另外,从保护债权人利益角度来说,如果允许未取得产权的财产抵押,一旦出现纠纷,债权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因为产权不清晰,财产的归属存在不确定性,债权人可能无法顺利实现债权。所以,为了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未取得产权的财产不能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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