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的工程款还能要回来吗


工程款被拖欠,是可以依法尝试要回来的。 首先,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来保障追讨工程款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这就是说,法律赋予了承包人在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时的一些有力手段。 追讨工程款的方式,常见的有协商和起诉。协商就是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沟通工程款支付的事情,这是比较温和的方式,如果能协商成功,省时省力。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要注意,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提交民事起诉状,并且要符合起诉条件,比如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起诉胜诉了,而拖欠方还是不支付,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过申请强制执行也有条件,比如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 另外,在整个追讨过程中,证据很关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要准备好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像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相关概念: 发包人:就是把工程发包给承包人进行建设的一方。 承包人:是承接工程建设任务的一方。 管辖权:指的是哪个法院有权受理和审理这个案件。 强制执行: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