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可以对抗第三人吗
我最近租了一套房子,签了租赁合同但还没去登记。我有点担心,万一房东又把房子租给别人或者卖给别人,我这份没登记的租赁合同能不能保障我的权益,能不能对抗后面出现的人呢?就想了解下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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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未经登记一般是不可以对抗第三人的。 这里说的“对抗第三人”,简单来讲,就是当出现与租赁相关的第三方利益冲突时,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不能优先保障承租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虽然没有登记不影响租赁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是如果未经登记,在遇到第三人时就可能面临问题。 比如,房东在把房子租给你之后,又把房子卖给了其他人,而这个买主并不知道房子已经出租的情况(即善意第三人),并且办理了相关产权变更登记。由于你的租赁合同没有登记,那么买主就有权要求你搬走。这就是因为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这是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如果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也能随意对抗第三人,可能会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带来很大风险,影响市场的稳定。所以,为了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建议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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